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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科创用地新政四点发力

添加时间:2019-08-15 10:13:44   浏览次数: 次   出处:中国自然资源报    【 】   打印   关闭窗口

   近日,江苏省昆山市出台《科创产业用地(Ma)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科创产业用地的范围、使用等,以促进土地集约复合利用,强化资源要素支撑作用,推动传统工业区向科创园区转型。

  作为县域经济发展“优等生”的昆山市,为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提出了打造“国家一流产业科创中心”的目标,并结合现有产业优势,分别在夏驾河科创走廊、阳澄湖科技园、花桥国际创新港规划布局了 “一廊一园一港”的科创载体空间,鼓励传统企业向科创型产业转型,促进空间资源更高质量利用。

  据悉,科创产业用地(Ma)主要用于建设研发设计、试验孵化、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空间以及配套商业、宿舍等服务设施。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政的出台实现了四个突破:

  一是功能多元,土地更高效。《办法》明确,科创产业项目实行选址准入和开发主体准入“双管控”。准入的科创产业用地容积率可提高至3.0,配套用房较一般工业的15%提高至30%。对城市空间品质、公共服务有贡献的还可获得容积率奖励。

  二是区位优质,交通更便捷。优先在“一廊一园一港”科创载体以及中环及外环快速路两侧各500米,交通便捷、功能完善的范围内布局科创产业用地,鼓励集中成片、规模开发。

  三是鼓励工改,地价优惠大。《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存量工业用地转为科创产业用地,不分割销售的话,企业仅需补缴20%的工业地价。用地成本压力小,运营绩效好的项目还可获得资金奖补。

  四是允许分割,转让比例高。《办法》指出,允许对产业用房按栋、按层进行分割转让,达产后比例最高可达49%,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支持项目加快建设。

  《办法》立足高效集约利用土地、降低企业转型升级成本、强调事中事后监管的政策导向,挖掘存量工业用地潜力,提高产业空间品质,为昆山市发展科创产业提供强有力的用地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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