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程》适用于自治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开展的规划竣工测量、不动产测量、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消防测量、人防测量等测绘工作。
《规程》明确,“多测合一”成果质量管理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测绘单位对“多测合一”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同时,鼓励有条件地区的“多测合一”项目实行注册测绘师签字盖章制度,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定期组织开展年度“多测合一”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新疆厅国土测绘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规程》的实施将为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测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测绘服务市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及整合、共享管理信息资源等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下一步,该厅还将做好解读和业务培训,加快“多测合一”平台上线运行,为加快全区“多测合一”改革、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服务。